? 节制¥南沙万达广场公寓美女,这个热议的话题引发了许多人对时尚与生活方式的关注。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向往在充满活力和现代感的城市生活中找到一个既舒适又具有高度商业价值的居住地。节制¥南沙万达广场公寓美女,作为这个城市新兴的生活方式象征,吸引了大量追求高品质生活的青年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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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14:46:08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因为渴望感情,男子在网上与陌生异性约定线下见面开房,发生性关系后,男子被指控涉嫌强奸。近日,这起发生在广东深圳的涉嫌强奸罪案,经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辩护,以理驭法,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丁超在某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小曼,加了微信。聊天时,丁超问小曼是不是高叁学生,小曼说自己不是高叁学生,问她哪一年出生的,她不肯告诉,说自己在外面流浪了一个多月,让丁超养她。
丁超单身,面对主动的陌生女性,无法抑制冲动,答应了下来。双方先是约在某连锁酒店见面,因小曼没有出示身份证,酒店大堂经理说小曼是未成年人,不让她上楼,他们就换到一间民宿内。二人交谈过程中,小曼告诉丁超,自己已经跟20多个男性有过性关系,手机上都有记录,还把手机给丁超看。夜晚滋生暧昧,丁超一时情绪上头,二人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丁超把小曼带到住所安顿住下,自己出去打麻将。小曼给他发微信,久未得到回复,生气拉黑了他的微信并且报警求助。丁超晚上回来发现小曼不在家,加回微信后,给她发定位让她回来,没想到等来了警察。原来,小曼的身份证显示她生于2009年,目前未满14岁,属于法律上的幼女,警方以强奸罪立案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
听到小曼不满14岁,丁超吓坏了。得知哥哥被抓,丁超的弟弟心急如焚,连忙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指派了经验丰富的何建安律师为丁超辩护。
丁超在看守所内听其他人说,他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板上钉钉,只能认罪认罚求得从轻处理。所以在与律师沟通时,认罪认罚心切,一再表示自己真心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我真的不知道她那么小,我如果提前得知,根本不可能动心思约她出来开房。”丁超后悔地说。
律师安抚丁超的情绪,详细了解案情。看过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后,律师认为小曼给人的感觉十分成熟,言谈间根本不像14岁的幼女。如果小曼不止14岁,加上她向警方表示是自愿跟丁超发生性关系,律师建议本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做无罪辩护。
律师调取到警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两份《鉴定书》。
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确认小曼不是父母的亲生孩子,她的父亲在询问笔录中称,小曼是抱养的,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收养手续,连户口都是自己过世的妹妹帮忙办的。
鉴于小曼系抱养、没有出生证明,为核实其年龄,法医鉴定中心出具《骨龄鉴定书》,确认小曼2023年5月13日摄片时的骨龄为16.5±1.0周岁,已满14周岁。
有了客观证明小曼年龄的证据,律师持续收集丁超主观不知小曼年龄的证据。律师调取公安机关对小曼的几次询问笔录看,小曼的言语具有逻辑性,谈吐方式较为成熟,与丁超在一起时有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亦强调自己是自愿与丁超发生性关系。丁超仅有可能知道其为未成年人,但绝无法判断其是幼女,而本案亦没有证据能够证实丁超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小曼未满14岁。
律师整理上述证据,以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根本,向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一、小曼已年满14周岁,其自愿与丁超发生性关系,丁超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
二、即使小曼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丁超明知小曼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恳请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十分重视律师提交的意见书,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丁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丁超。
听到这个结果,丁超起先不敢相信,自己已经认命,没想到冠领律师以理驭法,成功以无罪辩护了结此案,还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足见冠领律师敏锐的法律意识和深厚的办案能力。(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核主编:董振杰
62t 评论于 [2024-12-24 07:25:17]
驷不及舌
早安
恰到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