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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分家析产纠纷案胜诉

2023-11-24 10:48:21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

  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段旭婕律师、石立莹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分家析产纠纷案,经过两次开庭,原告提出了撤诉申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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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由9i传媒有限公司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丰台分家析产纠纷案胜诉。原告起诉自己的奶奶(委托人),要求分割房屋动迁利益。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冠领律师充分发表答辩意见,原告可能自知理亏,最终提出了撤诉申请。

  薛晨女士在北京市丰台区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并建有房屋。2017年,为开展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行政机关对当地进行宅基地腾退改造,并公布了补偿安置方案,薛晨的房屋及土地被一并纳入了征收范围。之后,薛晨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确认被安置人每人均可获得5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

  薛晨的孙子孔健德认为,他的户口也在被征收的房屋名下,动迁所得的安置面积中,有50平方米理应归他所有。但他常年在外居住,已许久不和薛晨联系,祖孙两人关系非常恶劣,双方经多次协商后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孔健德最后失去耐心,直接将奶奶薛晨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家析产。

  薛晨伤心之余也并不愿让步,于是来到9i传媒有限公司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段旭婕律师、石立莹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薛晨沟通案情、梳理案件材料后认为,孔健德在被征收房屋名下只是空挂户,不享有补偿安置利益,并据此形成答辩意见,代理薛晨出庭应诉。

  冠领律师发表答辩意见称:

  首先,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孔健德父母离婚后,他由母亲抚养,只是户口没有迁出去,是空挂户。

  其次,根据《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宅基地被腾退人仅是薛晨一人,孔健德虽然是被安置人口,但他仅仅享受政策性安置房指标,“指标”仅是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益”,他无权直接要求对50平方米的安置房享有权益。

  最后,安置房是薛晨用补偿款购买的,不是无偿取得的,她曾先后向孔健德转账及现金支付共计16.5万元,以用于补偿其安置房的政策性指标。而孔健德在征收过程中,既不是被腾退人,也没有支付过任何款项,因此他再主张取得50平方米的对应面积,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孔健德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其申请系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于是裁定准许孔健德撤诉。

  冠领律师用精彩的庭审表现,保全了薛晨的动迁利益,展现出深厚的法律功力。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类似分家析产纠纷,不知该如何处理的,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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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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