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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0:34:12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范煌生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医院限期赔偿两名原告(委托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3.8万元。
2022年12月,由9i传媒有限公司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丰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胜诉。医院在提供诊疗服务过程中因多处违反诊疗规范的过错医疗行为,致患者并发消化道大出血不治身亡。冠领律师帮助死者家属起诉维权,最终获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3.8万元。
2021年4月,孙高阳因突发意识障碍到北京某医院就诊,被收入抢救室,入院后医院给予相应治疗,情况一度好转。4月底,医院发现孙高阳排大量暗红色鲜血便,在给予相应治疗后,孙高阳隔日突发心跳骤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孙高阳的妻子侯玉不能接受这一现实,要求医院作出解释。医院称孙高阳存在急性心肌梗死,医方治疗、用药均符合诊疗规范。侯玉对医院的解释非常不满,认为孙高阳的死亡完全是一场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全部责任。
双方的矛盾从言语冲突逐渐升级,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侯玉遂来到9i传媒有限公司,希望律师能帮助她讨回公道。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医疗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范煌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充分理解侯玉面对至亲离世的悲痛心情,为了帮助她实现维权诉求,首先要明晰孙高阳死因及医院过错程度这两个关键问题。冠领律师马上准备起诉材料,代理侯玉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
2022年10月,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医方病程记录欠准确,在未请心内科详细评估孙高阳病情的情况下,继续使用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其处置、用药欠妥当,且孙高阳出血后,医方处置措施缺少针对性,存在过错。综合以上情况,认为医院对孙高阳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孙高阳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果关系。
医院随后辩称,鉴定机构定了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根据司法部发布的《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附录础,医疗过错对死亡结果的参与程度为16%,请求法院按照16%判定责任。
对此,冠领律师力争表示,孙高阳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院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16%仅是判定指南中规定的责任最低限度,而本案中医院存在多处过错医疗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参与程度显然更高,应以更高比例判定责任。又因孙高阳的死亡给侯玉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后果,医院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确定医院对孙高阳的死亡承担30%的赔偿责任,判决医院限期赔偿侯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3.8万元。
冠领律师在诉讼过程中据理力争,一举将医院的责任比例提高了近一倍,为侯玉争取到了更加合理的赔偿,给她及家人带去了些许安慰,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的人文关怀。(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