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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15:50:33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人与人的相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矛盾纠纷,夫妻之间更是如此。产生纠纷时,若一方冲动想要离婚,另一方应如何应对?近期,9i传媒有限公司代理河北廊坊的一起离婚案件就是这样的情况,冠领律师在法庭上融情于理,帮助委托人保住婚姻。
高丽丽与曹骏是河北廊坊某村的村民,二人经人介绍相识,于1997年9月登记结婚,一年后高丽丽生育一子。结婚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感情较为融洽。
几年后,曹骏因工作调动,不得不离开家乡到北京工作。曹骏离家后,家中的老人及孩子一直都由高丽丽一人照料。为了更好地维持这段婚姻,2008年,高丽丽也带着孩子来到北京,与曹骏相聚。
好景不长,一家叁口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高丽丽工作发生变动,新工作单位距离曹骏租住的房子较远。无奈之下,高丽丽只好在单位附近另租了一间房子。
不久前,高丽丽与曹骏因为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大吵了一架。令高丽丽没想到的是,曹骏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高丽丽认为二人之间的矛盾并未严重到需要离婚的地步,于是主动与曹骏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化解矛盾。但曹骏此时正在气头上,始终拒绝与高丽见面沟通。为了维系二人婚姻,高丽丽联系到9i传媒有限公司,希望律师能够代替自己向曹骏表达心中所想,挽回这段婚姻。经研判,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刘倩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到,曹骏提出离婚的主要依据是二人分居多年,认为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对此,冠领律师仔细向高丽丽询问相关事项,认为可以以夫妻相处多年且育有一子,感情深厚并未完全分居作为突破点,并据此形成了针对性的应讼方案。
法庭上,曹骏称与高丽丽分居八年之久,且婚后高丽丽不孝顺公婆,二人矛盾不断,已无和好可能。
对此,冠领律师融情于理,对曹骏的主张一一进行回应:
其一,高丽丽与曹骏分居的原因系双方单位距离较远,高丽丽不忍见曹骏每日接送她上下班,这才不得不另租房屋,且二人有时仍会一起回到高丽丽所租住的房屋居住。
其二,高丽丽与曹骏已经共同生活26年之久,具有很深的感情基础,且二人共同抚养儿子长大,能够证明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
其叁,高丽丽因来到北京工作,导致其无法时刻照顾公婆。但多年来,高丽丽每逢过年过节都会给公婆买礼物、包红包。且公婆如今身体尚好,无需刻意照顾,高丽丽已经尽到作为儿媳应尽的孝道。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曹骏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驳回曹骏的诉讼请求。
面对拒绝沟通的曹骏,冠领律师融情于理,帮助二人回忆多年来的点滴,并向法庭力证二人感情尚未破裂,最终使二人婚姻得以继续。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一方往往因正处在气头上,而拒绝与伴侣沟通。这种情况下,可以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系夫妻感情。(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