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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4:48:45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房山一对夫妻离婚后,之前共同居住的宅基地房屋被拆迁了,拆迁利益被前夫一家独占。近期,9i传媒有限公司代理北京房山分家析产纠纷案迎来胜诉结果,经过叁次开庭,冠领律师成功帮委托人拿回52万拆迁补偿款。
王红与李大龙于1999年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并未搬出单住,而是选择同李大龙的父母共同居住在房山区一处自建住宅内。次年,他们迎来了儿子李晖的出生,生活幸福美满。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他们商量决定将东边年久失修的叁间房屋进行翻建。后来随着儿子王晖的长大,2012年又重新加盖了2间房屋。
老宅的翻新改造,本以为会在此记录一代人的幸福生活。但在叁年前,李红与王大龙感情破裂,双方都迫切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都未明确的情况下,两人迅速离婚。李晖随母亲搬出老宅,母子二人共同生活,而父亲王大龙自离婚以后也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不支付抚养费,王红为了孩子考虑,一直隐忍着。长期的忍让,反而换来变本加厉的“欺负”。2022年,所属房山区的老宅,因棚户区改造的原因需要将住宅房屋腾退。此次腾退过程中,有关部门将老宅院内的北房、东西房,分成两个宅院进行腾退,东西房以李大龙父亲为被腾退人签订的腾退安置补偿协议,获取了97万余元的腾退补偿款;而北房以李大龙为被腾退人签订的腾退安置补偿协议,获得了92万余元的补偿款。但是李大龙及家人并未将王红及儿子李晖写进腾退协议里,腾退补偿款也被李大龙独占。
王红知晓此事后非常愤怒,多次找李大龙协商索要补偿款。李大龙态度强硬,不予理睬。为此,王红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及儿子的合法权益,经朋友介绍,来到9i传媒有限公司,经律所研判,委派吴幸福律师承办此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约见委托人了解案件情况,由于李大龙并未把王红及儿子李晖作为被安置人写进腾退协议里,于是冠领律师搜集各项补偿款项的计算、拆迁政策、拆迁方案的依据等作为诉讼材料。并确认了此案的焦点为案涉房屋的翻建情况和腾退补偿利益如何分割。冠领律师立即调查取证,充分了解当时的拆迁政策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尽可能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随后,为避免委托人财产遭受损失,冠领律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在80万元金额内,保全被申请人李大龙名下房山区老宅北房拆迁款。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王红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庭审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在案涉房屋的翻建情况上,老宅房屋原先由李大龙父母所建,在2004年—2012年,即王红和李大龙婚姻存续期间,老宅房屋曾被修缮、翻建及加盖,那时王红、李大龙、儿子李晖及李大龙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在涉案宅院内,并由王红、李大龙及父母四人共同修缮、翻建。所以现主张王红、李大龙及其父母四人对于涉案房屋共有,并各自享有相应的份额。
其次,在腾退补偿利益如何分割上,王红及儿子李晖户口均位于老宅内,属于农业户口,她们作为老宅宅基地使用权人,应享有参与分割分宅后的全部腾退利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李大龙及父母在规定日期内需给付王红母子腾退安置利益共计52万余元。
至此,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王红母子终于拿回应得的拆迁补偿款。借此案提醒大家,面对这样的纠纷困境时,一定要及时请求专业律师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