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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濒诲辩耻辞;藏匿&谤诲辩耻辞;孩子阻止女子探望,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探望权纠纷案胜诉

2023-03-15 15:42:00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

  2021年10月,周女士的前夫违反离婚协议将两人的儿子藏起来,阻止周女士的探视。一年多的争取未果,周女士无奈委托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这场探望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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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女士与齐先生2014年在广东深圳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齐。2019年5月,在小齐不到一岁时,两人便协议离婚了。他们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小齐由齐先生抚养,周女士每月可探望4次,每次一天,寒暑假可适当延长,探望期间不得离开深圳,不得在外过夜,20点前必须送回。

  离婚后,齐先生迅速将小齐带回哈尔滨老家,一去就是四百多天,导致周女士无法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探望。因齐先生的父母拒绝周女士与小齐视频聊天,她只能偶尔调休、请假去哈尔滨与儿子相处。2021年10月,小齐返回深圳后不久,因周女士送他回家时有几次超过了20点,齐先生便与周女士发生争执,最终两人报警处理。

  这场争执虽然得以解决,但之后的日子里,齐先生开始以各种方式拒绝周女士的探望。齐先生先是拉黑周女士的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导致双方无法正常沟通探望问题,当周女士为此找上门时,也未见到儿子,且齐先生声称“你去跟法院说吧,法院判你哪天看,你就哪天看”。后来,齐先生又悄悄搬家,此举相当于完全剥夺了周女士的探望权。

  一年多在探望儿子方面的争取、忍让均未换来好结果,周女士最终在齐先生的挑衅话语中找到思路,决定将其诉至法院。为了增加胜算,她委托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卢显颖律师代其维权。卢律师介入此案后,首先理清纠纷始末,充分了解周女士的诉求,然后对离婚协议进行仔细研究,根据其诉求形成办案思路。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齐先生按照离婚协议约定配合周女士的探望;如若齐先生带孩子离开深圳,准许周女士每周与孩子视频通话半小时;齐先生变更电话、微信时需及时告知周女士。

  庭审中,齐先生辩称,首先,周女士曾在派出所强烈要求变更抚养权,因害怕她探望孩子后不予送回才暂未予配合探望,但这不足以构成拒不配合探望的情况;其次,孩子目前已有一个正常、完整的家庭,他与周女士之间缺乏感情基础,过于频繁的探望不利于其健康成长。

  冠领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据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的接触以及亲情的培养主要依赖探望得以实现,故正常和合理的探望对未成年子女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

  本案中,齐先生故意阻止周女士探望儿子小齐,使得母子俩一年多未曾相见,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另外,无论小齐现在是否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周女士作为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亲生母亲,其始终具备探望权,齐先生无权阻止。

  为了减少双方争执,也为了让婚生子正常享有父母的关爱和呵护,法院最终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周女士每月探望小齐2次,每次2天;暑假周女士可与小齐单独共同生活15天,寒假单独共同生活7天。具体接送时间和其他探望时间由两人协商而定。

  虽然法院的判决在探望次数上有所变更,但在探望时间上与周女士期待的一样,而且更加灵活,更容易支配,周女士对这个结果很满意。如今,周女士已顺利与儿子相见,这场持续一年多的思念终于得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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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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