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3-02-13 15:16:50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淘宝商家“念香酒行”与江苏宿迁一消费者完成购酒订单一年后,被该消费者质疑售假诉至法院,被要求支付大额惩罚性赔偿金。但作为小微公司,商家平时对证据的留存不够重视,在法律规定销售者有较重举证责任的前提下,这一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其该如何应对呢?近日,冠领律师代理该案迎来了胜诉结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冠领律师成功助委托人免受大额损失。
念香贸易有限公司自2019年开始在淘宝购物平台上开设的“念香酒行”出售白酒。2020年4月,其在查验了白酒生产商甲公司的关联经销商乙公司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从乙公司处购买了一批带有某知名集团生产标识的白酒。
2020年11月,张国富在该淘宝店铺购买了12瓶白酒,总价19388元。收到货一年后,张国富发现某知名集团并不生产白酒,他认为其从念香公司处购买的12瓶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产物,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念香公司退换其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的十倍赔偿金,总计213268元。
念香公司收到起诉状后,为了应诉几经咨询,最终找到了冠领律所,而此时距离开庭已不足7天。冠领律师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周天明律师办理此案。
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商家应当就所售商品具备合法来源,且质量合格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果涉及特殊商品,还需要相应的特殊资质。具体到本案,念香公司应当证明自身具备销售白酒资质,且所售白酒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冠领律师对念香公司负责人带来的证据材料进行了研判,发现其带来的证据大都缺乏案件关联性和相应证明力。深入沟通之后,念香公司负责人对冠领律师非常信服,正式委托了冠领律师代理诉讼。此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联系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和开庭时间,同时积极全面地指导了委托人收集相应证据,直到开庭前一晚,冠领律师整理出了完整的证据链和答辩意见。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张国富称,其所购买的商品上标注的濒辞驳辞以及厂家信息显示该产物是由某知名集团生产的,但经了解,该集团并不生产白酒,故其认为从被告处购买的白酒均为假冒伪劣产物。
冠领律师根据详实的证据材料指出:
其一,被告方作为涉案白酒销售者有经营白酒的资质。被告方销售案涉白酒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其二,涉案白酒经鉴定为合格。甲公司和贵州某药业的检验报告均载明原告提交的酒品样品检验结果合格。
其叁,案外人甲公司作为涉案白酒生产商有生产白酒的资质,涉案白酒来源合法。甲公司生产的涉案白酒时其全国工业产物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被告作为一家经营者在购酒时亦做到了查验食品生产商生产资质和商品质量合格证的审查、注意义务。
其四,涉案白酒外包装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综上,被告所售白酒并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假冒伪劣产物,原告主张的退一赔十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了原告全部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本文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