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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10:53:47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陈旭东律师、姜佳云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遗嘱继承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案涉房屋归原告(委托人)、被告叁各半所有。
邓宏、邓淑珍(均为化名)等四兄妹的父母生前设立了公证遗嘱,将一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房屋交由邓宏、邓淑珍二人继承,然而另外两名子女却拒不配合办理相关手续。2023年7月,邓宏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3年9月,法院作出判决:案涉房屋归邓宏、邓淑珍各半所有。
邓宏在家中排行第二,有两个兄弟和一个妹妹邓淑珍。2017年9月,四兄妹的父母准备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农村的宅基地上建设新房,为了避免今后家人因房产继承发生纠纷,二老前往公证处各设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在二老去世之后,他们拥有的房屋产权份额由邓宏、邓淑珍共同继承,其他人不得干涉。2000年10月,房屋竣工。
时间一晃来到2022年12月,邓宏的父母因病前后去世。处理完二老的丧事后,邓宏提出按照父母当年所留的遗嘱内容分割遗产,然而他的哥哥、弟弟却表现得非常抗拒,认为他们这么多年来都尽到了为人子女的赡养责任,且父母的想法经过20多年肯定也发生了变化,不应完全剥夺他们继承遗产的权利。
邓宏与兄弟沟通多次,始终无法达成一致,两兄弟咬死了要分割房产,否则拒不配合邓宏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邓宏无奈之下,只得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陈旭东律师、姜佳云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指导邓宏摘抄了户籍信息,并收集了案涉房屋的准建手续及邓宏父母的死亡证明,随后去往公证处调取了两份公证书。准备工作就绪后,冠领律师代理邓宏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并向法院提出: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本案中,邓宏父母所立的遗嘱,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因此他们死亡后的遗产应按照遗嘱由邓宏、邓淑珍继承。
邓宏的哥哥、弟弟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邓淑珍则表示对邓宏的主张没有意见。2023年9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案涉房屋归邓宏、邓淑珍各半所有。
公民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通过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提醒在立遗嘱时应慎重考虑,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纠纷。对于法定继承人而言,了解继承法律的相关规定,尊重遗嘱人的意愿,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一环。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