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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 09:47:15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罗涯文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合同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10月,在深圳经营饭店的董业,因与投资人苏玉泉就股权转让事项无法达成一致,而被对方起诉要求返还40万元投资款。董业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应诉。经过律师细心搜证、严明论理,最终成功驳回了苏玉泉的全部诉讼请求。
董业在深圳经营了一家饭店,2020年3月,为了扩大经营规模,他向投资者苏玉泉寻求融资,并向对方发送了《开店计划书》。双方经协商后于2020年6月签订了《股权代持协议书》,约定苏玉泉投资40万元,在饭店新开设的分店中占股10%,该股份由董业代持。
谁知受新冠疫情影响,开设分店的计划胎死腹中,就连董业原本经营的饭店都遭受了巨大亏损。苏玉泉遂称董业并未履行协议,导致她投资的目的无法实现,并要求董业返还投资款。董业表示她可以通过对外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然而苏玉泉并不理会,坚持要求董业支付现金。
到了2023年10月,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苏玉泉将董业告上法庭,并称她当初投资时,是将款项汇入了董业的个人银行账户,而董业却并未将其用于饭店经营,也未用作开设分店项目,明显违反了协议约定,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
接到法院传票的董业不知该如何自辩,于是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希望能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应诉。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罗涯文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根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得知,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对董业未实际扩大经营、开设门店的情况,苏玉泉是全然知情的,且她在投资后也实际参与到了饭店的经营决策中,双方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书》已实际履行。
冠领律师随后又指导董业收集了与供货商的聊天记录、出货单、收据、报销单等证据,证明40万元投资款已用于饭店经营,并根据银行账户开户时间指出,在苏玉泉投资时,分店的银行账户尚未开设,故而由董业代收,苏玉泉对此也完全知情。
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维权方案后,代理董业出庭应诉发表答辩意见称:
融资不等同于公司法上的公司增资,苏玉泉在投资后将股权委托董业代持,也实际参与到饭店的经营决策,因此《股权代持协议书》已实际履行,苏玉泉的合同目的并未落空。而根据双方的沟通记录可知,双方从未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合意,董业从未向苏玉泉承诺过退回投资款,因此苏玉泉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4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苏玉泉的全部诉讼请求。
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合伙做生意是风险行为,需要自负盈亏,从来没有“只赚不亏”这种说法,因此,投资人在决定是否进行合伙经营时,不仅要考虑到可能的收益,也要充分考虑到可能的风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