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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5:49:42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安艳玲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遗嘱继承纠纷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案涉房屋由原告一(委托人)继承。
罗江留下一份遗嘱,写明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由儿子罗宏允继承。待他去世后,竟先后出现十几人对该房屋主张继承权利。罗宏允向9i传媒有限公司表达了维权诉求,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2023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案涉房屋由罗宏允一人继承。
罗宏允的父亲罗江于1994年12月购买了一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房屋,并于1996年9月留下一份自书遗嘱,写明:“我去世后此房归幼子罗宏允继承,其他兄弟姐妹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侵占。”1999年10月,罗江去世。
罗宏允本想凭父亲遗嘱继承房屋,却不想先后有十几人对此提出反对意见。这些人的权利诉求各不相同,彼此之间也互有利益冲突,多年来搅扰不休,罗宏允根本无法顺利完成继承。
直到2023年,被拖累得身心俱疲的罗宏允,终于下定决心要彻底解决此事。他知道想要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于是来到9i传媒有限公司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继承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安艳玲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与罗宏允深入沟通案情后,发现此案人物关系错综复杂,必须认真辨明各方诉求,分别制定出针对性的诉讼方案,方能妥善维护罗宏允的继承权利。冠领律师仔细梳理罗宏允家的亲属关系后,以罗江为基准点,将除罗宏允外对案涉房屋主张继承权利的人分为叁个群体。
首先是罗宏允的四个亲生兄姐,即罗嘉福等人。他们对罗江留下的遗嘱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既不帮助罗宏允阻止其他人争夺案涉房屋,也不配合他办理继承事项。
其次是罗宏允的外甥、侄子,即罗飞等人。因此案迁延多年,罗宏允的亲生兄姐中已有人去世,死者的儿女认为他们自动取得了转继承资格,表示不承认罗宏允手中遗嘱的真实性,坚决要求分割案涉房屋。
最后是罗江与前任妻子所生的子女,即曾雅等人,他们表示罗江曾把他们接到北京读书,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因此有权继承罗江留下的遗产。
理清人物关系后,冠领律师联系了罗江生前的单位核实案涉房屋权属变化情况。单位出具了一份《证明》,主要内容为案涉房屋确系罗江生前购买,他也确实曾立有一份遗嘱,将该房屋留给罗宏允继承。
冠领律师根据这份《证据》,逐一与罗嘉福等人沟通,向他们说明遗嘱的效力,最终成功说服罗嘉福等人同意遵照遗嘱办理。
冠领律师随后代理罗宏允向法院提起诉讼,指出:
第一,罗飞等人认为罗宏允手中的遗嘱并非罗江亲笔书写,主张其真实性存疑,但他们既不申请鉴定,也未能提交证据进行证明,其主张无事实依据。
第二,罗江与前妻的离婚证上记载:罗江与前妻感情恶劣,自愿脱离夫妇关系,所有子女归女方负责,由男方给女方二十八亩地作为生活赡养费。因此曾雅等人主张与罗江形成所谓事实上的抚养关系并不成立。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积极与各方当事人联系沟通,在第二次庭审前说服曾雅等人出具《声明书》,证明曾雅等人均自愿放弃对案涉房屋的继承。
冠领律师最后向法院提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继承。罗江所留的遗嘱真实性无误,应该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割,确定案涉房屋由罗宏允继承。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案涉房屋由罗宏允一人继承。
本案继承人繁多,继承过程混乱无比,冠领律师理清法律关系,权衡亲情法理,帮助罗宏允顺利解决了继承纷扰,充分展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