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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1:09:37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2014年3月,上海的于杰与甘宁宁登记结婚,二人婚后育有一女。但二人婚后矛盾不断,于2022年11月开始分居。2023年2月,于杰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于杰与甘宁宁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2009年,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于杰,感情依旧处于空缺状态,家人朋友不禁为他的终身大事感到着急。看着身边的朋友一个接一个的结婚生子,于杰也开始对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生出了期待。见于杰有这个意愿,家中亲戚便开始为于杰寻找相亲对象。2009年5月,经人介绍,于杰认识了甘宁宁。
相识后,于杰被甘宁宁的年轻活泼所吸引,甘宁宁也觉得于杰沉稳可靠,随即二人便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一起后,两人之间虽然偶尔也有小矛盾,但整体相处得很不错,于是在恋爱将近五周年时,二人共同决定携手步入婚姻殿堂。2014年3月12日,于杰与甘宁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手续。当年10月,甘宁宁诞下一女,两人也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
然而婚后的家庭生活似乎与想象中的温馨和睦有所差距,于杰和甘宁宁开始因为各种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而这种矛盾并未随着女儿的到来和成长发生改变,反而愈演愈烈,夫妻之间的感情隔阂因此逐渐加深。到2022年,二人的矛盾已经变得无法调和。当年11月,二人分居,于杰正式考虑离婚。
虽然矛盾较深,但考虑到女儿的处境,甘宁宁始终对离婚一事有些回避。为了双方今后都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于杰还是决定离婚。2023年2月,于杰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他起诉离婚。经冠领律所决定,由王文军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此案后,对于杰的诉求做了初步了解,随后发现,于杰与甘宁宁二人实际上都有比较坚定的离婚意愿,只是考虑到女儿年纪还小,所以不愿提及此事。此外,由于二人的矛盾已经积累较深,近期并没有什么沟通交流,也没有新的矛盾,所以冠领律师认为,本案更适合调解解决。征得于杰同意后,冠领律师联系了甘宁宁。
见于杰已经委托了律师,甘宁宁也不再回避此事,同意调解。随后,冠领律师询问了于杰有关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女儿抚养权归属等意愿。于杰表示,他自愿放弃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产权份额,而女儿尚未成年,自己照顾多有不便,也愿意将女儿的抚养权让给甘宁宁。此外,对于甘宁宁提出的于杰每月向她支付女儿2万元抚养费的要求,于杰表示与实际情况不符,根据自己的经济状态,可以每月向她支付女儿2000元的抚养费,直到女儿年满十八周岁。
2023年4月18日,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于杰与甘宁宁自愿协议离婚,二人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女儿抚养权及抚养费支付等问题均达成一致,法院随即依据事实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文中除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