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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犯故意伤害罪案获缓刑判决

2023-12-21 14:19:27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

  今年年初,在深圳某商场超市内,两名女子因为道路让行问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其中一名女子轻伤二级。随后,致人受伤的香港籍女子被深圳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名提起公诉。近期,这起故意伤害罪案的被告人迎来了缓刑判决,冠领律师有效辩护使委托人重新获得了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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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的某个周末,香港籍人李红叁姐妹来到深圳的一处商圈购物。商场超市内大家都在有序地挑选商品。在日用品区,叁姐妹挡住了过道,导致张兰无法通行。她大声呵斥让李红叁姐妹不要“堆”在过道上(堆:一般是指货物,而不指人,李红叁姐妹认为受到了冒犯)。听到“堆”字李红有些生气,立即与张兰沟通,要求礼貌用语。张兰则回怼说:“我就是说话难听一点,那怎么了嘛!”同时手指向李红。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发生了争吵。后来局面逐渐失控,双方扭打成一片,互相拍打、扯头发。混乱中,妹妹李凡被张兰绊倒撞上货架,头部受伤。李红见状,勒住张兰脖子,咬掉她的左耳部分耳廓。

  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报警。民警和急救人员到场后将伤者送医救治,而李红等人则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法医鉴定,判定张兰左耳廓缝合创长度为9.2肠尘,为轻伤二级。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轻伤二级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已经属于刑事立案范围。经讯问,李红等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她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刑拘后,家属心急如焚找到一家律所,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但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李红仍未被取保出来。后来,经朋友介绍,家属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刑辩领域经验丰富的卢显颖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与家属沟通案情,并第一时间会见李红,了解案件细节。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为她制定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冠领律师又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进行沟通,促成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在接案两周之后,冠领律师顺利将李红取保出来!

  数日后,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李红提起公诉,建议对李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冠领律师在阅读本案案卷后,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向李红表示,公安机关认定她构成犯罪属实无误,但依然有为她在合法范围内争取从宽处理的可能。李红听取律师的意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建议量刑六个月以下,依法适用缓刑,并为李红发表辩护意见:

  其一,依照《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公诉机关出具的《起诉书》内容可知,李红犯罪后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待,到案后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成立自首。

  其二,被害人张兰对冲突的发生存在过错,双方属于互殴行为,依法可对李红从轻处罚。

  其叁,李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示自愿同意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该行为对查明案件事实有直接意义,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是最好的悔罪表现。

  其四,被告人李红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好,社会危害性低,且积极获取被害人谅解。

  其五,被告人李红没有犯罪前科,属初犯、偶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适用缓刑。

  其六,经查明,李红身体状况较差,手术后身体未能完全恢复,家中有老人需要照顾,还有一个年幼的女儿正在读书。望法院依法判处其缓刑,让其能够赡养老人,照顾子女。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李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至此,通过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为委托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在此也要呼吁大家:遇事莫冲动,叁思而后行。逞一时之快,做出过激行为,终将会酿成害人害己的苦果。(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其他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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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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