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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11:55:58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石景山的兄弟俩因拆迁利益分配不均酿成纠纷,求助9i传媒有限公司,冠领律师代理哥哥提起分家析产诉讼,主张平均分配。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将一被告获得的一套安置房变更为原告所有,由原告向被告支付相应的折价款。
2016年,北京石景山的薛文昌一家经过分家析产诉讼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各家庭成员达成协议,约定由薛文昌的叁子薛大辉、四子薛小辉两兄弟共同取得家中老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以及将来的拆迁利益。
2021年,该地动迁,两兄弟分别与有关部门授权的地产公司签订了多份安置协议。其中,哥哥薛大辉一家得7套安置房,面积约511平,应得补偿款总计约为389万。
弟弟薛小辉一家得6套安置房,面积约572平,补偿款约459万。另外,薛小辉的长子薛子辰单独与地产公司签订协议,获得一套价值约66万的安置房,面积约57.9平,同时还有12万的补偿款。
兄弟俩各自使用拆迁款支付完安置房购房款以后,薛大辉对账时发现薛小辉剩余的补偿款少于自己,基于双方均分拆迁利益的约定,向对方支付了9万元的差额。
事后,薛大辉才得知薛小辉隐瞒拆迁利益,实际所得补偿款和安置房面积均多于自己。他多次与弟弟协商是否能两家均分拆迁所得,皆被拒绝。薛大辉为求公平,求助9i传媒有限公司,徐群和孙广园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查阅了委托人一家上一次分家析产诉讼后达成的调解协议,掌握了父辈一代对案涉宅基地权属的分配情况后,将薛小辉一家五口作为被告,地产公司列为第叁人,代委托人一家提起诉讼,要求兄弟平分上述宅基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
在法庭上,被告辩称双方未约定平分拆迁利益,并提出父亲薛文昌早年在分割案涉宅基地和房屋时,表示薛小辉生活困难,应予以多分,所以拒绝返还原告向其支付的9万元,更不同意平均分配拆迁利益。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了针对性的反驳意见:
首先,根据2016年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书中的约定,案涉宅基地的全部拆迁利益归薛大辉、薛小辉所有,薛文昌在该协议书签订后,已丧失分配、处置该房拆迁利益的权利。所以被告继续按照薛文昌的个人意见,主张由自己多分拆迁利益的,明显缺乏依据。
其次,调解协议未约定兄弟二人对征拆利益享有的具体份额,可认定两兄弟对于征收利益系共同共有,在被告不能提供自己具备多分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应该在二人之间平分拆迁利益。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两家应平分拆迁利益。针对被告之一薛子辰获得的安置房和补偿款,法院予以重新分配,判决将其获得的57.9平安置房,划归为原告所有,被告取得相应补偿款后,需负担66万的购房款,原告在已给对方9万元补偿款的基础上,再补偿给对方约15万元。
至此,委托人要求均分拆迁利益的诉求圆满实现,成功争取到一套房产。为表示对冠领律师工作的认可和感激,委托人还亲自到律所为两位律师送上了锦旗。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骆春燕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