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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安徽合肥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3-10-07 11:19:01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

  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陆梦仙律师代理的安徽合肥继承纠纷案,经安徽省合肥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登记在原告名下的房屋归原告所有,原告限期支付被告叁(委托人)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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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由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安徽合肥继承纠纷案胜诉。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登记在原告方秋名下的房屋归她所有,方秋限期支付崔文等叁人各13.4万元。

  方秋与丈夫婚后育有叁名子女,即崔文等叁人。1999年6月,方秋购买了一处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的房屋,登记在她名下。2009年1月,方秋丈夫去世,生前未留遗嘱。

  崔文等兄妹叁人因工作关系居住在外地,一直未配合母亲方秋办理遗产继承事项及对房屋分割析产。一日崔文的哥哥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要求方秋与他分割房产或支付房屋继承折价款,提出该房屋系父亲的遗产,应由母亲方秋与叁名子女均分继承。

  方秋认为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本就享有房屋一半的产权,丈夫所留的遗产仅为房屋另一半的产权,应由她、崔文等兄妹叁人均分继承,每人各享有八分之一房屋产权。

  崔文同意方秋提出的分割方案,同时表示可以放弃继承房屋产权,只需方秋给予他相应房屋继承折价款即可。方秋认为该房屋价值105万元,打算以此为基准计算折价款,但崔文认为该估价过低,不同意照此办理。

  眼见一家人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方秋年逾八旬,没有精力再逐个说服子女,于是她选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房产。崔文不愿意直接与母亲对簿公堂,接到法院传票后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委托律师代理出庭。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家事领域经验丰富的陆梦仙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崔文出庭应诉,发表答辩意见称:方秋、崔文等兄妹叁人,系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崔文同意房屋归方秋所有,由方秋向他支付八分之一房屋折价款。

  庭审结束后,冠领律师与方秋沟通协商,确认房屋目前市场价值为107.5万元,计算得出方秋应支付崔文13.4万元房屋折价款。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确认了双方对于房屋价值的认定,判决登记在方秋名下的房屋归她所有,方秋限期支付崔文等兄妹叁人各13.4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这起拖延多年的遗产继承纠纷得以迅速、妥善解决,明晰了财产关系,消弭了家庭矛盾,实现了老人的愿望,赢得了委托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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