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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14:25:30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借钱给兄弟30万,过了十余年仍未收回全部钱款,吴清辉选择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他顺利拿回剩余的4.4万余元钱款。
四川的吴清辉在深圳打拼时结识了广东的罗平华,两人相聊甚欢相见恨晚,最后成了朋友。2014年7月,因资金周转问题罗平华向吴清辉借款30万,双方签署《借条》并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
还款期限届满后,罗平华并未按时还款,吴清辉出于信任同意了他的延期请求。就这样,一延便是八年。
不同于借款时的信誓旦旦,2022年12月后,罗平华不再还款、不再接听吴清辉的电话,仿佛人间蒸发。为了要回剩余款项,吴清辉准备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咨询后,他被接待律师的专业折服,冠领安排钟涛律师办理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立即与吴清辉沟通案情了解原委。经过多次交流,冠领律师了解到罗平华在2011年曾向吴清辉借款20万,且在2014年7月第二次借款前未还清。罗平华在偿还两次借贷的过程中存在交叉,这无疑增加了取证难度。
为理清双方本次借贷的转账记录、剩余还款金额,冠领律师多次前往银行调取证据,一次次为吴清辉复盘。经过夜以继日的核对盘点,冠领律师终于理顺了本次纠纷的剩余金额4.4万余元并代理吴清辉提起了诉讼。
法庭上,罗平华辩称:
确实向吴清辉借款30万并出具了《借条》,且约定了还款期限。因没有偿还能力,自2014年至2023年通过自己和表弟的账号不定期、不定数额地向吴清辉还款。因为时间较久,我自己统计已经全部还清,从而停止还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吴清辉的诉求。
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案涉借款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依据当时的《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被告罗平华在《借条》中确认借款期限6个月,现该期限已经届满,他应清偿全部借款。
其次,罗平华所称已经全部还完借款,但依据吴清辉提供的转账记录可知,截至本案开庭前,罗平华仍有4.4万余元未还。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罗平华限期偿还吴清辉剩余的4.4万元欠款。至此,案件迎来满意结局。冠领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细致、耐心,受到了吴清辉的夸赞。(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