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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13:47:02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离婚夫妻婚前、婚内的财产分割问题一直是法律实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故而有众多法律规范对此作出规定。近日,冠领律师代理的上海普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顺利结案。在一方占据“有明确规定”这一优势诉讼地位的前提下,经验丰富的冠领律师立足诉讼本质进行抗辩,使对方知难而退,自愿撤回诉请。
2013年,张开耀与女友方巧制定了未来一起在上海发展的生活规划。为证诚意,张开耀赠与方巧53万元作为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普陀区房屋的首付款。交易之后,产权证上只登记了方巧一人的名字。
2017年,感情甚笃的二人顺理成章地登记结了婚,普陀区房屋的购房贷款由他们二人共同偿还,日子过得很是红火。但随着张开耀的事业做大做强,二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隙,最终于直至202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这段婚姻关系正式终结。
对于普陀区的房屋,二人在离婚后数次协商都不成——方巧想要60%的房产份额,但对家庭财产贡献较多的张开耀认为不公平,并不同意此主张。随即,方巧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为了应诉,张开耀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待人员了解情况后,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并指派了深耕民事法律领域的徐檑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同张开耀进行了深入地沟通,迅速理清了此次纠纷的4个争议点:案涉房屋的权属;房屋份额的确认以及共同还款、增值部分利益的补偿;剩余银行贷款问题的处理,并就这些焦点发表了自己的独到意见。
冠领律师根据诉讼经验考虑到,法院在判决涉及贷款的房产时,对于金融机构的债权稳定性和安全性会优先考虑。如果不能很好地保证金融机构债权的安全退出,势必会导致不良贷款的发生,这对于各方来说都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只有重点对剩余银行贷款问题进行处理,办案或许才会获奇效。
之后,冠领律师一方面就“首付款”的细节积极取证,一方面指导委托人联系银行解决贷款问题,得到了银行出具的可一次性偿还所有房贷的证明。
在诉讼过程中,方巧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方巧的情况正如司法解释规定的一般,但冠领律师并未退缩,且同样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离婚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同时,冠领律师出具了银行的可一次性偿还所有房贷证明作为证据,以证若张开耀被判得房屋,不会导致不良资产的发生。在法官建议方巧也提供一份还款保证时,其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做到。方巧意识到争房困难,主动向法院申请了撤销起诉。法院经审理,同意了其请求。
婚姻被一纸判终,十年的感情付之一炬。接下来张开耀与方巧仍在各自的律师支持下,就案涉房屋分割进行着协商……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