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3-05-26 16:30:31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灵岩律师、薛珊律师代理的北京市丰台区法定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一、依照原告协商的分配方案继承。二、被告将房屋腾退交付给原告。
时光易逝,亲情漫长。父母、兄弟姐妹的陪伴,往往意味着无条件的支持与爱护。然而令人唏嘘的是,一处房产,阻隔了血浓于水的牵绊;一份利益,让亲情生变。2023年4月底,9i传媒有限公司收到了一份胜诉判决。时隔一年,这起因房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案件终于在冠领律师的毅力和决心下以胜诉收尾。
周文生和邓桂芝夫妻二人育有七个孩子,分别为周志、周康、周玉、周艳景、周永华、周天宇(已逝)、周兰(已逝)。二老过世后,留有房屋一套,登记在邓桂芝名下。在继承分配的过程中,周永华多次反对分配该房产,他先是提出房产虽然登记在母亲名下,但实际是自己出资,属于借名买房,因此房产应归其个人所有。此后又表示如果将房产分割,自己也应得到此处房产的70%。面对这种情况,其他继承人决定委托律师起诉周永华,以期争取合理的继承份额。
周志、周康、周玉、周艳景、赵巧(周天宇妻子)、周向东(周天宇儿子)、陈兴福(周兰丈夫)、陈宏宇(周兰儿子)八人在向9i传媒有限公司咨询后,决定正式委托冠领律所接办本案。
张灵岩律师、薛珊律师接到委派后,组成办案团队,共同负责本案起诉。两位律师对本案材料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同时在诉前组织各委托人进行了庭前模拟,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安排妥当。
庭审中,周永华提出:
一、案涉房屋是周永华夫妻出资,使用母亲的名字和工龄进行借名买房。母亲去世后,还补交过该房屋成本价。此外,房屋多次修缮、装修,以及暖气费、煤气费等各类支出也均由其出资。
二、父亲去世后,患病的母亲一直由自己一家照顾。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不同意对房屋遗产进行均分,自己应得到此处房产的70%。
叁、若法院不予认定其对案涉房屋享有的权利,同意房屋由对方向其支付其应继承份额的折价款,但要求另外补偿15万元装修费用。
对此,冠领律师进行了有力反驳:
一、案涉房屋仅使用了邓桂芝一人的工龄,属于母亲的遗产,七个子女均有权继承。周天宇、周兰二人去世,故周天宇的份额由其妻子、儿子转继承,周兰的份额由其丈夫、儿子转继承。因此,本案继承人为原被告共9人。
二、周永华提出借名购买案涉房屋的抗辩,没有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
叁、原告8人均提交了证据证明其履行了赡养义务。周永华虽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时间更长,但其使用房屋近30年,享受了房屋的相应利益,故要求多分配遗产并由其他继承人补偿装修费用15万元的主张于法无据。
四、原告8人经协商一致确定了继承分配方案,即:周志、周康、周向东、陈宏宇各继承16.67%房屋份额,周玉、周艳景各继承16.66%房屋份额,其六人按房屋评估价格向周永华支付七分之一折价款。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主张,最终判决:一、依照原告协商的分配方案继承。二、周永华将房屋腾退交付周志、周康、周向东、陈宏宇、周玉、周艳景。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财产和利益面前很容易引发矛盾,但只有珍惜亲情、相互理解,才能够拥有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文中人物除代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子琪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