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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2 14:46:01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2018年,肖艳与李原离婚后仍旧尽心尽力地照顾他,为他治病和购买墓地花光所有积蓄。肖艳与李原的弟弟李帆原本协议约定卖掉李原在上海浦东新区的房产给他治病,若他去世,则两人分割遗产。但在李原去世后,李帆突然反悔。近日,这场继承纠纷案在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代理下,顺利助肖艳分得遗产。
肖艳与李原结婚多年,2018年,两人因口角之争登记离婚。离婚后双方并未分家,仍旧相互扶持共同生活,李原每月给肖艳2000元,肖艳负责买菜做饭等全部家务。2021年6月初,李原突发疾病开始住院,肖艳入院陪护并尽心照顾,为其治病花光了所有积蓄,又向亲戚借了许多钱。6月19日,李原病重昏迷,因经济能力有限,肖艳只能计划卖掉李原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的房子。因肖艳与李原已离婚,无权出售他的房屋,而李原的父母已去世,唯一的继承人是其弟弟李帆,肖艳便与李帆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协议约定,因李原治病急需用钱而欲出售房屋,如若他去世,售房款四成归肖艳、六成归李帆,工资归肖艳。同年6月23日,房子尚未卖出,李原便去世了。肖艳以妻子的名义为其送终、购买墓地。而后肖艳按协议要求分割遗产时,却遭到李帆的拒绝。
肖艳认为自己虽然与李原登记了离婚,但双方并未分开,存在事实的婚姻关系,而且她一直在照顾李原,还为其治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她理应分得遗产。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肖艳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解决这场继承纠纷,律所委派了在继承纠纷领域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刘稷森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通过交谈了解事情始末,在阅览协议书后,形成办案思路,再指导肖艳收集转账记录、住院缴费记录等证据,随后代理她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李帆辩称,肖艳与李原不是夫妻关系,也不存在事实上的扶养关系,肖艳无权继承李原的遗产。协议书是为李原治病而签订,如今条件并未成立,李原就已去世,且签订协议时,李原仍在世,他人无权处理其财产。
冠领律师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适当分得遗产。肖艳与李原虽已离婚,不是李原的法定继承人,但双方离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在案涉房屋,根据李原对肖艳的转账记录可知双方存在相互扶持的事实,肖艳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其次,虽然房屋还未出售,李原就已死亡,但协议中约定了:“如果去世,售房款四成归肖艳、六成归李帆…”可以看出,李帆明知李原极有可能死亡并产生相应遗产,仍做出对房款四六比例分割的意见,可视为其认可肖艳有适当分割遗产的权利。另外,肖艳经鉴定为肢体残疾四级残疾人,来自农村,没有工作,多年来一直居家照顾李原,已经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应该分得部分遗产。
法官经过对双方证据的核实,认为协议以卖房看病的法律事实为前提,如今事实未发生,不能按照协议书分割房屋,同时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肖艳可以适当分得遗产。最终法院判决肖艳分得房屋20%的遗产份额,房屋归李帆所有,李帆支付肖艳34万元折价款。(本文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