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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17:24:39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155万元的出借款项变成购房款,而所购房屋又因违建被强拆。钱房两失的林闻山(文中除律师外皆为化名)想要回这155万元,对方却坚持钱已经交付给开发商,自己与此事无关。无奈之下,他将此事委托给9i传媒有限公司的安艳玲律师,结果如愿以偿,安律师成功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林闻山分几次转账将155万元钱款借给自己的堂弟林闻斌。一天,林闻斌问堂兄是否愿意用这155万元购买在北京某村庄的一处房屋,林闻山表示同意。2018年,该房屋被交付给林闻山,他开始出租该房,并于2019年5月补交了此前5年的物业费2万余元。可是没过多久,房屋竟因“违建”被强拆。林闻山便向林闻斌索要自己的155万元,林闻斌拒不还款。
眼看着自己钱房两失,林闻山将堂弟林闻斌以借贷纠纷为由起诉至法院,却因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提起上诉依旧铩羽而归。心有不甘的林闻山辗转多方,找到了9i传媒有限公司,将此案委托给该所律师安艳玲。安律师接到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认为此案实际涉及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而非借贷纠纷。她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并改换案由,重新将林闻斌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冠领律师为当事人据理力争:
一、原告和被告已经形成口头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有原告转账155万元的证据以及收租、缴纳物业费等相关证据证明。
二、根据《民法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而被告转让的房屋在建设时并未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并且经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双方口头约定的《转让协议》应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涉案房屋已被拆除,原告已完成返还义务,因此被告应返还转让房屋所得155万元。
林闻斌则辩称,自己与林闻山之间既没有借贷关系,也没有房屋买卖关系。林闻山曾在2012年委托自己的前妻王芳买房,因此王芳为他购买涉案房屋并代付140万元。直至2017年林闻山才付款,林闻山所付155万元是购买涉案房屋代付款及利息。
对于林闻斌的辩词和证据,安艳玲律师一一反驳:
一、2013年购房合同上的签名为林闻斌的前妻王芳和开发商,合同上并没有林闻山的签字且没有相应的委托手续证明林闻山曾委托王芳为其签订购房合同;
二、并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林闻山曾经委托林闻斌垫付房款,并且林闻山第一笔转账时间距离王芳转账购房的时间长达叁年之久,不符合常理。
冠领律师的辩论有理有据,法院最终判决该案所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林闻斌返还林闻山155万元房屋转让款。冠领律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55万元钱款失而复得,林闻山喜笑颜开。
撰稿人:陈婉燕
审核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