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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1:06:19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自2021年起,康女士陆续向同在深圳开公司的王女士出借113万余元。借款到期后,王女士却以该款项是投资款为由,拒绝返还。多次催要无果,康女士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以充足的证据,精彩的辩驳,助康女士顺利实现全部诉求。
康女士是香港人,近些年一直在广东深圳做生意。2020年,康女士与王女士相识,同为商人的她们很快成为了朋友。次年3月,为了拓宽经营渠道,多方位发展,两人一起创立了一家健康科技公司。
两个月后,王女士因资金困难向康女士借款,并出具借条,确认借款100万元,承诺于2021年12月归还本息。但借款到期后,王女士并未还款,经过协商,双方又重签了一份借条,确认康女士向王女士出借113万余元,还约定了借款利息、违约金,若康女士通过诉讼追讨借款,王女士还需支付律师费、诉讼费等。
不久后,第二份借条也到期了,康女士多次催要借款,王女士却总是拖延时间。一直等到2024年8月,康女士再次催要时,王女士竟称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借条中所写款项为康女士对健康科技公司的投资款。
康女士感觉自己有理说不清,便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收回借款本息,并要求王女士支付律师费和违约金。肖屹航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根据法律规定,想要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需证明双方具有成立借贷关系的合意,并实际交付了借款。所以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研究了两份借条。律师分析认为,两份借条内容很完备,有双方的签名捺印。虽然第一份借条中写明:本借条暂时作废,待王女士全数还清时正式作废。但第二份借条中也备注道:本借条是基于2021年所签第一份借条延伸而成,原借条暂时协商作废,但可作为法律依据,真实有效。因此,两份借条都是此案维权有力的证据。
为了证明实际交付了款项,冠领律师开始收集康女士的银行流水单。因借款并非全部转给了王女士,有一部分转给了王女士的妹妹和朋友,并且不全是利用银行卡转的账。这为此案增加了许多难度。律师遂浏览了康女士与王女士近叁年的微信聊天记录,又将康女士各平台转账记录梳理出来,好在康女士大都备注了“借用”“借给王女士”等字样。律师便将每一笔转账记录和对应的聊天记录进行归纳整理。此外,律师还调查了案涉公司的相关资料,在形成清晰的代理思路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王女士辩称,双方是共同投资的合作关系,康女士原本对案涉公司持股5%,在投资后,已变更为持股99%。己方从康女士处获得的款项用于向其他公司支付货款。
冠领律师向法院提交诸多证据,证明借条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再加上实际交付了款项,双方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律师还表明,对于王女士主张向其他公司付款,并不能证明受到康女士的指示,也无法证明付款的意图是为了归还康女士的借款。且案涉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若王女士代公司支付了货款,应向公司主张权利,而非向康女士主张权利。因此,王女士应按借条偿还借款,并支付律师费、利息和违约金。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女士的主张证据不足,两份借条合法有效,故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主张,判决王女士限期偿还康女士借款本金113.6万元和利息、逾期还款的利息(即违约金)、律师费。
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康女士几天后不仅收回了催要两年多的百万借款,还顺利收到了违约金和律师费,有效填补了诉讼成本,她的全部诉讼请求得以圆满实现。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