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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0:18:21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10月,在上海普陀置换购进的房屋,经核准登记至谭磊(化名)及其母亲名下,按份共有,双方各占50%产权。2023年9月,谭磊母亲突然要求他退还置换房屋产生的50万元差价,并返还其占有的50%房屋产权份额。因沟通无果,谭磊被母亲告上法庭。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谭磊得以阐明受赠事实,先后赢得一审、二审胜诉,保住了房产份额。
2021年6月的一天,谭磊和弟弟同时收到母亲的消息,说想把5月份继承的房子置换成一套面积小、楼层低的房子,方便自己居住。弟弟对这件事没有异议,加上定居外省,后续的看房事宜便落到了谭磊头上。
和母亲确认过房子要求后,谭磊就联系了中介。不久,在中介方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谭磊带着母亲看了好几套符合需求的房子,最终决定购买其中一套位于一楼但采光较好的房子。谭磊本就是帮助母亲看房,见母亲满意,便打算签署购房协议。可在网签之前,谭磊母亲突然表明这套房子她打算赠与两个儿子,房本上也只写他们二人的名字。谭磊再叁确认,又联系弟弟询问意见,然后将网签日期推后,等待弟弟回来现场签字。此次置换房产是以大换小,因此产生了50万元差价,由谭磊收下保管。
网签当日,谭磊的弟弟虽然到了现场,但准备的资料并不齐全,又觉得跨省奔波实在麻烦,当场放弃了母亲赠与的50%房屋产权份额。商议之下,房本上的名字替换为谭磊及其母亲。2022年底,谭磊拿到产权证,当日就交给了母亲。
2023年9月,新房装修将近结尾,谭磊前往母亲住处准备说明装修情况。与以往不同的是,母亲这一次一改以前慈祥和善的态度,不仅对新房的装修进度毫不关心,还一味地指责他欺骗老人,让他还钱。谭磊一头雾水,见母亲情绪上头、口不择言,为了避免刺激她,谭磊就先行离开了她的住处。
但谭磊的离去在他母亲眼里似乎变成了对“欺骗”的默认,导致她更加气愤,甚至一怒之下将谭磊告上了法庭。谭磊收到传票时既震惊又不解,无奈之下只得先寻求律师的帮助以解决当下的问题。随后,谭磊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经律所委派,由熊月琦律师代理本案。
查看相关诉讼资料后,冠领律师发现谭磊母亲是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便指导谭磊将房屋置换前后的所有文件收集整理出来并进行了研究。资料显示置换前的房屋产权全部归属于谭磊母亲,但该房屋实际是继承所得,原本理应还有谭磊及其弟弟的份额。经询问得知,当时是为了降低税费,谭磊和弟弟才同意把房子写到母亲名下。
此外,冠领律师多次与对接购房事宜的中介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获得了购房署名时谭磊母亲知情同意的证言,并争取到其为谭磊出庭作证。同时,冠领律师还对谭磊与其母亲、弟弟、房产中介的沟通记录整理为书面证据。2024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冠领律师代理谭磊应诉。
庭审中,谭磊母亲先是要求谭磊返还置换房屋产生的50万差价,又以谭磊仅是接受她的委托置换房屋而不应占有房屋产权份额为由,要求谭磊返还占有的50%产权。冠领律师根据开庭前与谭磊进行沟通的情况发表了庭审意见:首先,谭磊从未有侵占置换房产差价的主观意思,而是代替其母亲保管该50万元,这一情况谭磊弟弟也知情。其次,谭磊与其母亲从始至终都不存在委托关系,其母亲从看房到购房全程参与且知情自愿,其赠与承诺也可根据房产中介证言以及谭磊弟弟的知情情况得到盖然性结论。
因此,谭磊不存在所谓的“欺骗”母亲、侵占其财产与房产份额的情况,其名下现有的50%房屋产权份额无论从继承角度,还是从受赠角度,都合情合理合法。但考虑到亲情伦理,谭磊将归还代为保管的50万元置换差价。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官最终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法律意见,认定谭磊母亲证据不足,判决驳回其要求返还房屋产权的诉求。
庭审结束后,谭磊大概知道母亲是听了流言蜚语,认为自己要抢占她的财产。于是,谭磊迅速将该50万元钱款打到了母亲的账户,想要尽快打消她的疑虑。但钱款刚归还完毕,谭磊又收到了母亲上诉的消息。万般无奈之下,谭磊决定不再退让,继续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应诉。
由于二审时双方均未提交新的证据,冠领律师除将一审情况再度做了说明外,还利用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驳斥了谭磊母亲的上诉理由,再次证明二人之间不存在委托关系,谭磊不应返还房产份额。2024年7月17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谭磊母亲的上诉,为本案画上句号。
虽然二审胜诉、保住产权都在意料之中,可谭磊并不高兴。结案后,冠领律师劝导他回去问问邻里乡亲,找机会多和其母亲沟通,早日解决其中误会。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