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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09:54:26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刑辩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张弦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委托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4年6月,徐飞光(化名)被深圳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拘。他的家人随后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人。经过冠领律师的辩护,2024年8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徐飞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600元,上缴国库。
2022年10月,徐飞光来到深圳打工,为了多赚取一点生活费,他听信了网上“刷单赚钱”的宣传,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中介”使用,并从中获得了600元好处费。2024年6月,徐飞光接到当地公安机关打来的电话,通知他因出借银行卡供他人诈骗使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需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配合侦查。
挂断电话后,徐飞光有些不知所措,认为自己并未参与实施诈骗,心中还颇为委屈。到案后,公安机关表示他出借的银行卡已累计入账约66万元,其中20.6万元已被核实为犯罪所得,涉及发生在全国各地的8起诈骗案件。徐飞光随后供述了他出借银行卡的经过及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以他涉嫌帮信罪为由予以刑事拘留。
徐飞光的家人接到刑拘通知后心急如焚,立刻从揭阳市赶来深圳打听情况,却并未如愿见到徐飞光,于是他们辗转来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希望专业刑辩律师能帮助他们探清真相,并为徐飞光提供辩护。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弦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申请会见了徐飞光,经沟通了解案情后,对他释法说理,详细阐述了何为“帮信罪”及其构成要件。在徐飞光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有了充分认识后,冠领律师又为他详细说明了办案思路及辩护方案。徐飞光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自愿认罪认罚。
冠领律师随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徐飞光到案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全部如实供述,且他的供述对于查明主要犯罪事实起积极作用,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此外,经济犯罪不同于暴力犯罪,对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徐飞光的家人愿意为他提供担保,并支付保证金,保证他随时配合办案机关后续的侦办,因此没有继续拘留和逮捕的必要。
公安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7月决定对徐飞光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在侦查完毕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8月,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徐飞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建议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
法院开庭审理后,冠领律师担任徐飞光的辩护人出庭发表辩护意见,指出:徐飞光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且自愿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徐飞光作为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他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恳请法院综合考虑相关情节后,发挥刑法“刑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精神,对他宽大处理。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被告人徐飞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缴非法所得600元,上缴国库。
冠领律所提醒读者朋友:银行卡是社会生活中经济往来必不可少的工具,但不能因法律意识淡漠走上成为“帮凶”的不归路。大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各类“卡”,不可随意丢弃、买卖、转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更不要因贪图小利而沦为犯罪的“帮凶”,成为他人洗钱的“工具”。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