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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 10:31:25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调解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宋浩律师、李阳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共有纠纷案,经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限期支付原告(委托人)房屋份额补偿款180万元。
张嘉胜与妻子高丽离婚后,因一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拆迁安置房分割问题,与女儿张凤歌争执多年并经过数次诉讼,却始终未取得满意的结果。2023年8月,张嘉胜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双方于2023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张凤歌限期支付张嘉胜房屋份额补偿款180万元。
2000年左右,因上海市浦东新区启动城市建设规划项目,张嘉胜父亲遗留的一套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经协商谈判后,征收部门决定对张嘉胜补偿一套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张嘉胜与妻子高丽商议,因两人只有一个女儿张凤歌,反正未来他们的财产也是要留给她,不如现在一步到位,直接将安置房登记在女儿名下。
张凤歌成年后,远赴香港读书工作,并在当地结婚定居,多年来,安置房一直由张嘉胜夫妻居住使用。到了2019年初,张嘉胜与高丽因家庭琐事,引爆了多年来在日常生活中积累的矛盾,为此争吵不断,并很快离了婚。张凤歌对父亲的处事心怀不满,遂将母亲接到香港随她生活。
张嘉胜与高丽虽然离了婚,但两人名下的夫妻财产却并未分割。张嘉胜认为这事拖着不办迟早会引起更大的矛盾,不如快刀斩乱麻尽快解决问题,但是高丽却拒绝返回上海与他当面协商。无奈之下,张嘉胜向法院提起了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
张凤歌得知父亲为了钱,竟将母亲诉至法庭,愈发对他感到失望,干脆也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张嘉胜要求与高丽分割的安置房并非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她的财产,张嘉胜不仅无权要求分割,他还应立即从屋内搬出,以排除他对房屋的妨害占有。
张嘉胜对女儿的做法颇感寒心,向法院说明了安置房的权属变化情况,表示他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法院经两审终审后,根据不动产登记信息判决支持了张凤歌的诉求。张嘉胜对判决结果不服,拒绝从屋内搬出,张凤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为督促张嘉胜尽快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对他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措施。
到了2023年8月,这起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的家庭纠纷仍未结束,张嘉胜、张凤歌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嘉胜在多年争吵、诉讼过后,意识到单凭自己的力量,无法在愈发复杂的法律关系中争取到应得的权益。为此,身心俱疲的张嘉胜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宋浩律师、李阳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深入分析案情后,发现张嘉胜在当年办理安置房过户手续时,曾表示“放弃安置,自愿将房产份额赠与女儿”,之前法院也正是据此驳回了他对安置房所有权的主张,因此如果再按照传统思路办案,张嘉胜想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恐怕永远也无法实现。
找出本案症结后,冠领律师另辟蹊径,绕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转而代理张嘉胜向法院提起共有纠纷之诉,并根据征收时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请求法院确认案涉安置房中有属于张嘉胜的安置利益。
冠领律师还经调查进一步得知,张嘉胜与高丽曾承租了一套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的公房,且有消息称该片区随后也将被征收。冠领律师遂以此为筹码向张凤歌提出调解,表示张嘉胜愿意放弃杨浦区公房的产权份额,换取她在安置房利益上作出让步。
张凤歌同意了冠领律师的提议,双方随后就安置房权益分割细节展开谈判。2023年12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张凤歌限期出售案涉安置房并支付张嘉胜房屋份额补偿款180万元,张嘉胜在收到上述补偿款前,可以继续在屋内居住。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这起困扰了张嘉胜多年的家事纠纷终于得到了各方均满意的结果。在如愿争取到自己应得的财产权益后,张嘉胜特意向冠领律师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他内心的感激之情。(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