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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11:12:56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吴飞翔律师代理的广西玉林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经由玉林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不起诉。
2021年6月,在广西玉林一家网吧工作的张明(化名),因在网吧收银主机安装身份证“免刷软件”,给未携带身份证的顾客提供上网服务,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拘留。张明的母亲委托了9i传媒有限公司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2024年6月,检察机关经审查后,决定对张明不起诉。
张明在网吧担任的是系统维护岗位。2021年6月某日,网吧老板为了提高业绩,瞄准了一类有上网意愿,但是不方便或不能提供身份证验证的群体,主要是临近暑假的未成年学生。为此老板安排张明去购买能破解网吧身份证验证系统的后门程序,想办法跳过网吧开机需要刷身份证的限制。
张明通过蚕蚕联系了一个卖家,双方谈定交易后,由卖家远程操控网吧的收银主机安装了身份证“免刷软件”。
此事随后被当地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发现,认为该行为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安机关经侦查后,于2023年10月将张明抓获归案,随后对他刑事拘留。
张明尚未结婚,家中只有一个居住在湖南省的老母亲。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老人心急如焚,非常担忧儿子的情况,但由于老人上了年纪,出行不易,对智能手机、互联网的使用也极为陌生,根本打探不到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直到两个月后,老人才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向9i传媒有限公司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拥有丰富刑辩经验的吴飞翔律师担任本案辩护人。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检察机关已对张明批准逮捕,案件已经侦查完毕,并由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冠领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初步判断,张明被批准逮捕后,办理取保候审的难度明显增大,辩护策略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冠领律师随后会见张明并申请阅卷,在全面掌握案情及在案证据后,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向检察机关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并申请对张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冠领律师向检察机关提出:张明仅是网吧系统维护人员,他是听从老板的指示联系了售卖破解程序的卖家,且是由对方远程操作系统主机进行安装,本人并没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观意愿,也没有具体实施相关行为。即便检察机关认为他构成犯罪,但本案仅仅逮捕了张明一人,明显遗漏了同案犯,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够确实充分。
冠领律师随后再次会见了张明,为他详细分析案件情况及后续可能的发展走向。张明对冠领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辩护方案十分信服,随后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
此外,冠领律师还多次联系办案检察官,说明张明家中的情况,并提出:临近春节,希望避免他家中老人陷入骨肉分离的孤苦境地,且张明系偶犯、初犯,已经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后续绝不再犯,悔罪态度良好,对他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冠领律师的辩护于法有据、于案有理、于人有情,成功说服检察机关决定对张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将量刑建议从“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减少为八个月。
张明被释放后,冠领律师继续向检察机关提出:张明的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刑法》第叁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叁款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决定对张明不起诉。
冠领律师的辩护策略环环相扣、层层推进,在张明真诚悔过后,帮助他免受刑事处罚,使他顺利归家母子团聚,充分体现了《刑法》规定的“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