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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3 14:33:00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9i传媒有限公司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曹焱律师代理的广东深圳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经由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商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男方应限期向委托人支付未付抚养费9.45万元,并自判决之日起每月支付非婚生子抚养费35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广东深圳的宋徽在恋爱期间怀孕生子,与男方分手后几度索要抚养费未果。面临申请执行抚养费期限届满的紧迫现状,她求助到冠领(深圳)律所。冠领律师接案后,根据现实情况制定了相适应的办案策略,于近日通过两审法院判决帮助宋徽要回了男方未付的9.45万元抚养费,“刷新”了她有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宋徽与前夫离婚后,结识了男子李庆丰。二人相恋后,于2018年生育了一个男孩,名叫宋小龙。当时,李庆丰已与前妻育有一女,与前女友育有一子,对宋小龙这第叁个孩子关爱并不多,宋徽因此经常与李庆丰起争执。
之后,他们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宋小龙一直由宋徽单独抚养。为争取儿子的抚养费,宋徽曾于2021年起诉李庆丰。通过两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他应每月支付宋小龙抚养费35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
但李庆丰始终不服,他声称自己女儿的抚养费为1500元,另外一个儿子的抚养费为2000元。鉴于他做生意经常失败且欠有大量外债的情况,宋小龙的抚养费标准定得明显过高。于是,他一直没向宋徽支付。
2023年,宋小龙开始接受学前教育,宋徽的经济压力顿增,她想要向李庆丰主张抚养费。但由于这时距离上次判决已将近2年,临近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的最后期限,宋徽心中十分没把握,最终她咨询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了曹焱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情况后,表示若在“过期”后申请法院执行,李庆丰有权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一旦法院认定异议成立,裁定不予执行,则宋徽不能再就这笔抚养费向法院起诉,主张权益。
不过,法律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可以另行提起诉讼。本案可以以宋小龙有上学的现实需要这一契机,直接提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之诉,要求提高宋小龙的抚养费标准,另外增加李庆丰支付未付抚养费的诉求。这样既有利于减小“时间”对办案的限制,也方便宋徽实现自己最根本的诉求。宋徽对此表示认可,之后冠领律师依据这一办案策略提起了诉讼。
在诉讼中,李庆丰表示,他确实没有支付过抚养费,他每月只可以固定地收到1.5万元安置费,这还是因为他之前的职业;目前他名下无资产,且欠有大量外债,所以他无法接受宋徽主张的抚养费标准,只愿意每个月支付2500元。
冠领律师表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李庆丰未支付的抚养费,经计算已累计为9.45万元,
另外,法律规定,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另外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为3500元,加上宋小龙一人的3500元,总额为7000元,未超出李庆丰每月固定收入1.5万元的50%,所以宋小龙的抚养费标准是合理的。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李庆丰限期向宋徽支付宋小龙抚养费9.45万元;李庆丰自判决之日起每月10日前向宋徽支付非婚生子宋小龙抚养费3500元至其年满18周岁止。李庆丰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