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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4:53:53 文章来源:9i传媒有限公司 字体: [ 大 中 小]
2020年,宋兰叁姐弟一同继承了父母位于上海闽行区的房屋,该房屋却被弟弟长期独占,并阻止分割,变相剥夺了宋兰的居住权和租赁权。2023年5月,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受宋兰委托处理此案。冠领律师几经波折,成功帮宋兰解决分割难题。
六旬老人宋兰出生于上海,家中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叁兄妹的父母于2020年去世,留下了上海闽行区的一套房屋。因父母未留遗嘱,弟弟宋奕认为自己作为儿子应该多分遗产,叁人曾因继承事宜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案涉房屋由宋兰叁姐弟各继承叁分之一产权份额。他们在判决后迅速办理了产权登记。
此后,宋奕未经商量,直接搬进案涉房屋,并长期居住其中。宋兰虽拥有房屋份额,却无法居住或出租。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于是向弟弟妹妹提出分割房屋,没想到却遭到宋奕的强烈反对。宋奕再次拿出自己是儿子,理应居住该房屋的论调,拒绝分割房屋。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宋兰无奈之下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民商事纠纷的熊月琦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通过沟通了解纠纷始末和宋兰的诉求。宋兰一开始希望房屋归属于作为大姐的她,她向弟弟妹妹支付房屋折价款。律师根据其诉求,收集了继承纠纷的判决书、房屋产权证书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宋兰的弟弟妹妹都列为了被告。
第一次开庭时,由于宋兰的妹妹态度有些摇摆,法官的态度倾向于不同意分割房屋。冠领律师在庭后迅速联系到宋兰的妹妹,与其沟通分割事宜。律师从亲情、法理、权益着手,积极劝说,最终成功说服宋兰的妹妹同意分割。此时同意分割的产权份额已经达到房屋的叁分之二,已有望实现诉求。为了增强说服力,律师又查找了十份上海类案判决书寄给法官加以佐证,并与法官多次沟通。
在等待第二次开庭的过程中,宋兰突然要求变更诉讼请求为拍卖房屋,叁姐弟各分割叁分之一拍卖款。律师对此紧急提交申请,并更改诉讼策略。次日,宋兰的女儿又反对拍卖,建议母亲更改诉求为自行售卖房屋。见母女俩对房屋出卖方式纠结不已,冠领律师便根据案情,向她们详细分析两种出卖方式的区别,最终说服宋兰的女儿接受其母亲的诉求,避免了再次申请变更。
在第二次开庭时,冠领律师再次表示,案涉房屋为宋兰叁姐弟按份共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对于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因宋兰与妹妹均同意拍卖房屋,占比超过叁分之二,所以法院应当分割房屋。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原被告限期协商出售案涉房屋事宜,逾期未能出售,任意产权人均有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和相关税费按各自所占产权分割、分配。
冠领律师几经波折,成功解决了这场家庭纠纷。如今,案涉房屋已被卖出,宋兰的合法权益顺利得以维护。(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